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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薪110万员工工作中发现“漏洞”,向领导反映

时间:2021-07-11 15:45:15
 这是什么操作?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公司漏洞向上级反映未果还被“穿小鞋”,最后遭到“报复”无故开除,在公司因“漏洞”蒙受上亿损失,涉事领导受处分离职后,他认为自己当初的举报正确,要求公司支付10万奖金,还提出复职并获得其他赔偿,他的要求能得到满足吗?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决的。

 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,田某2018年8月15日入职北京XXXX科技有限公司,从事算法研发工作,年薪1100000元。双方原本签订的《劳动合同书》期限直至2021年9月,但是2019年6月,公司就作出了《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》。

  田某表示,因工作中发现商业广告系统存在问题向上级反映,上级未重视,并作消极应对,但广告系统收入继续大幅下滑,因事情重大,继续向上级反映而遭到部门领导报复,被无故解除。

  公司调查后,作出了处理决定,开除部门负责人并撤销拆分部门。该处理决定足以表明公司认为举报所涉问题达到了“特别严重”的程度。举报行为本身就是从维护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的,员工维护公司利益,恰恰是劳动关系最坚实的根基。公司也是受益方,找到了造成亿级规模收入损失的原因。

  2020年5月12日,田某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2020年7月7日,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京劳人仲字[2020]第1054号裁决书,裁决:一、公司继续履行与田某的劳动合同;二、驳回田某的其他仲裁请求。

  双方均不服,诉至本院。